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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加快发展

    信息发布者:洋湖塘
    2017-01-25 14:02:32   转载

     

    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〔2016〕60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统筹协调和协作配合,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发展,经国务院同意,建立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部际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联席会议)制度。

    一、主要职能

    在国务院领导下,统筹推进《意见》的贯彻落实,研究协调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重大问题,研究拟订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政策措施、行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加强政策扶持、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,强化部门沟通协作,细化职责任务分工,督促指导跟踪落实。完成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    二、成员单位

   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司法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商务部、卫生计生委、人民银行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统计局、知识产权局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保监会、自然科学基金会、中医药局、中国残联等24个部门和单位组成。民政部为牵头单位。

    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,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(名单附后)。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,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。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,由所在单位提出,联席会议确定。

   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民政部,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,办公室主任由民政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。联席会议设联络员,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。

    三、工作规则

   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,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,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。可在全体会议前召开联络员会议,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。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,印发有关方面。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国务院。

    四、工作要求

   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,积极研究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主动研究制定促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,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,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。要互通信息、相互配合、相互支持、齐抓共管,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。


    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

    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


    召集人:黄树贤  民政部部长

    成 员:王晓涛 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

        朱之文  教育部副部长

        徐南平  科技部副部长

        辛国斌 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

        高晓兵  民政部副部长

        刘振宇  司法部副部长

        余蔚平  财政部副部长

        游 钧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

        房爱卿  商务部副部长

        王贺胜  卫生计生委副主任

        刘国强  人民银行行长助理

        孙毅彪  海关总署副署长

        孙瑞标  税务总局副局长

        马正其  工商总局副局长

        田世宏  质检总局党组成员、国家标准委主任

        焦 红 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副局长

        鲜祖德  统计局副局长

        贺 化  知识产权局副局长

        王兆星  银监会副主席

        李 超  证监会副主席

        黄 洪  保监会副主席

        高瑞平  自然科学基金会副主任

        王志勇  中医药局副局长

        贾 勇  中国残联副理事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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